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规范要点
点击次数:更新时间:2021-02-24
武大教字[2005]123号
教学过程管理是教学活动的核心,包括以教师为主导、学生为主体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组织管理和校、院(系及相应组织)两级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。
合校以来,我校已先后出台了《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》《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》《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》等一系列文件,对教学过程管理作出了明确规范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些文件,特制定本要点。
一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
各院(系及相应组织)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、督导组、教研室及相应教学组织(以下简称教研室)、课程小组和公共课部(中心)等教学组织,各自职能如下:
1.教学指导委员会
制订本院(系及相应组织)宏观教学发展战略,组织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教学评估等各项工作,制订并落实符合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实际,富有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特色的管理制度,认定教学责任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2.督导组
指导、监督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的教学秩序,关注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,定期进行教学巡视,对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督导团负责。
3.教研室
组织落实本教研室相关课程的具体教学工作,确定教师、教材,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2周内提交所在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教学办公室;组织实施相关的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材建设等工作,积极开展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核心的教学研究及改革工作,落实试讲和听课制度。
4.课程小组
每学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,组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研究及改革,制订教学大纲,组织集体备课、讨论,检查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,组织课程考试(查)、命题及阅卷工作。
5.公共课部(中心)
在相关学院内成立公共数学、公共物理、公共化学、“思想政治教育课”教学部(或“中心”),部内设立课程小组,积极参与教学改革,加强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的学习、研究和应用,提高基础课教学质量和水平。全校公共课实行归口管理。
二、教学基本要素建设
1.培养方案
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文件,是组织教学工作的依据。培养方案制定及修订的原则意见由学校确定。各院(系及相应组织)在原则意见指导下,由院(系及相应组织)主管教学负责人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本院(系及相应组织)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、修订工作。各院(系及相应组织)培养方案报教务部审定。未经教务部批准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任何内容。
2.教学大纲
教学大纲与培养方案相配套。一经确定,主讲教师不得擅自更改任何内容,教学日历和考试内容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范围。
3.教学日历
教学日历含选用教材、授课内容、课程考核方式、作业布置情况、习题课与讨论课安排等。
4.教材
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,由课程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。对于信息科学、生命科学等发展迅速、国际通用性强的学科和专业可以直接引进先进的、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。鼓励使用“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”“九五”国家重点教材和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。理工类、财经政法类和农林医药类专业使用近3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50%左右。
5.多媒体教学与双语教学
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的课程,由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教学指导委员会事先审查后方可使用。
双语教学课程,经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方能开课,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外语授课的比例,保证教学效果。(见《武汉大学关于双语教学的若干规定》)
三、教学基本环节
1、教学大纲与教学日历
列入培养方案的教学环节,在课程小组负责人的主持下根据培养目标制订配套的教学大纲,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,各主讲教师依照教学大纲填写教学日历,于开学第一周内向学生公布。
2.备课
主讲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认真撰写教案和讲稿、编辑或选用多媒体课件;做好教学准备工作;了解学生的专业背景、先导课程及学习程度,选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,做好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衔接工作;积极参与课程小组的集体备课,保持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的基本一致。
3.授课
主讲教师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前提下,尽量把最新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;重视收集授课效果信息,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进度与讲授方式,保证最佳教学效果。
4.答疑与习题课
教师以个别答疑为主,对共同性问题可以集体辅导,重视因材施教,既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,又注重发现与培养优秀学生;根据授课的需要,适时开设习题课,明确每次习题课的具体内容并列入教学日历。
5.批改作业
主讲教师和助教均参与批改作业,原则上全批全改,记载学生作业完成情况,以作为平时成绩依据。
6.课程考核
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,除期末考试外,每门课程平时考核成绩不少于3次,可采用考查、大型作业、设计、调查报告、课堂讨论等形式;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30%--50%,期末考核成绩占50%-70%,期末考试成绩55分以下者,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记载;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,至少有一次实践环节的平时考核成绩;公选课、军事理论课、实习设计类实践课程、重修课程、缓考课程、双学位课程及一个学分的课程,平时成绩不作要求。
公共课、基础课的考试命题逐步采用试题库组卷办法;尚未建立试题库的公共课、基础课考试由授课单位统一组织命题;试题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,A、B两套试卷同时命题,知识覆盖面、难度、题型、题量适中;试题使用前为密件,命题、制卷等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泄露者依照教学事故追究责任。
《期末考试安排表》未经教务部批准,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;每标准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;公共课的监考人员由学生所在院选派,专业课的考试由主考教师负责;主、监考人遵照《武汉大学考场规则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。
公共课、专业基础课由授课单位以流水作业法评卷;专业课由任课教师评卷,提倡成立评卷小组;课程考试(查)、教学实习、实验课和毕业论文等均采用百分制记分;答题错误之处用红笔标示,并注明扣除的分数;考试(查)作弊或旷考的试卷以“0”分记,并注明“作弊”“旷考”字样;评卷结束后,主讲教师上网输入成绩,提交后打印一式三份,主讲教师签字、院系盖章后,一份送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存档,一份留开课院系存档,一份随试卷装订;试卷由学生所在院(系及相应组织)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后两年;考试(查)成绩一经评卷教师登录,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。教研室主任、院(系及相应组织)主管教学负责人、教学督导团成员和教务部工作人员有权抽查或复查。
7.课程结束后填写《课程小结》
一式两份,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留存,一份交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教学办公室与学生试卷、成绩一并存档。
四、教师教学行为
1.服从院(系及相应组织)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,承担教学任务。
2.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,承担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。
3.不得擅自停课、缺课、调课、请人代课,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,书面报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同意、教务部备案后实施,并通知学生。
4.教师有义务配合课程小组选用或编写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、讲义,不得擅自组织推销或更换教材。
5.严格遵守上课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6.不允许坐着上课。上课时间内不允许接打手机、抽烟或擅离教学岗位。
7.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学,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交流。
8.不得在考前划定重点考试范围或向学生暗示、泄露考试内容;不得协同学生作弊;考试结束后严格按评分标准阅卷,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生成绩。
五、教学事故处理办法
1.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设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,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对教学责任事故处理的正确认识。一旦发生教学事故,学院(系及相应组织)不得隐瞒不报或对其行为避重就轻,不得擅自减轻处理结果。
2.教务部负责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。
附件1:
学院(系、部) 20——20学年第学期
《××》本科课程小结
主讲教师 |
职称 |
年龄 |
授课对象 |
学生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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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学时 |
实验学时 |
上机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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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名称: 出版年份: 出版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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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课前到位: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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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类别:国家级、省部级优秀教材□ 面向21世纪教材□国家九五、十五重点教材□ 外文原版教材□ 翻译外国教材□ 讲义□ 其它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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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教学情况: 1.实验总个数: 2.设计性实验个数/时数:3.综合性实验个数/时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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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课件来源: 自制□ 购买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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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有无试题库: 有□ 无□ 试题库级别: 国家级□ 省部级□ 校级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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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统一命题:是□ 否□是否统一阅卷: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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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时考核的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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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总评成绩: 100—95分人;94—90分人;89—85分人;84—80分人;79—75分人 74—70分人;69—65分人;64—60分人;<60分人;不及格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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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学生的评价 (学习态度、纪律等 |
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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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评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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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该课程建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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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教师签名:
20年 月 日
附件2:
《××》课程教学大纲(黑体三号)
课程代码:(宋体五号)课程负责人:(宋体五号)
课程中文名称:(以2004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程为准)(宋体五号)课程英文名称:(TimesNewRoman五号)
课程类别:必修/选修/公共选修/通识教育选修(选其一)(宋体五号)课程学分数:(宋体五号)
课程学时数:(宋体五号)授课对象:(宋体五号)
本课程的前导课程:(宋体五号)一、教学目的(黑体五号)
(宋体五号)
二、教学要求(黑体五号)
(宋体五号)
熟悉“*******”,掌握“*******”,重点掌握“********”。三、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(黑体五号)
(宋体五号)
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表
内 容 |
学 时 |
一、教材与参考书(黑体五号)
教 材:书名(版次),出版社,作者,出版年份(宋体五号)参考书:
〔1〕 书名(版次),出版社,作者,出版年份(宋体五号)
〔2〕 书名(版次),出版社,作者,出版年份(宋体五号)二、考核方式(黑体五号)
附件3:
武汉大学200 —200学年度第学期教学日历
课程:学院(系):
专业:班级:学分:(必修、选修)
讲课:学时习题课:学时实验:学时 共计:学时周数:-考核形式:答疑时间、地点:
日/月至 日/月 |
周次 |
讲课内容及时数 |
练习内容及时数 |
实验(上机)内容及时数 |
课外作业或参考书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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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教材章节、名称) |
学时 |
习题课、课堂讨论测验等 |
、课堂 时数 |
课外时数 |
课堂实习 (实验、上机)内容 |
课堂时数 |
课外时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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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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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: |
本课程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
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