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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后出站程序

点击次数:更新时间:2023-12-05

合同期满后,请及时办理出站手续,提请领取《博士后证书》(此为博士后经历官方凭证)。根据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(武大人字[2009]34号)第四十五条:博士后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出站手续,对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超过一个月的,按自动退站处理。


出站类型:回原工作单位、留设站单位、流动到新单位、出国、回原籍待业(以国家博士后系统页面最新显示为准)


出站程序:

1.按照线下材料清单准备材料,同时进国家博士后系统填写出站申请

2.组建考核小组:5-7位博士后合作导师(含1-2位院外同行专家)

3.确定考核组组长:不能是被考核博士后的合作导师

4.确定时间地点,报学院同意,组织现场考核,考核小组成员填写《江南电竞官网客服电话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决票》,考核组组长填写《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评审表》中考核小组意见

5.现场考核结束后,按清单顺序整理好线下材料,到学院签署相关材料意见以及盖章

6.到博后办审核材料,办理出站,同时领取《离校单》,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


线下材料清单:

1、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》(国家博士后系统导出,右下角必须带有校验码),5份;

2、《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》,5份;

3、《工作期满审批表》,5份;

4、《延期出站情况表》(在站时间超过3年<包括3年>者必须开具,所在流动站需提供一份延期出站表),5份;

5、《接收单位意见表》(入站前为统招统分博士者需开具,留设站单位者需开具;出站后回原工作单位者、待就业者无需提供),5份;

6、《脱产做博士后证明》(在职博士后需提供,由各流动站开具并签章;入站前无工作单位者无需提供),5份;

7、《中期考核表》,3份;

8、《武汉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评审表》,3份;

9、《博士后研究报告》,3份;

10、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》(申获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必须提供),2份;

报告通过博士后科学基金系统填写申报,最后结项报告财务部门盖章注意事项:请一并携带《武汉大学用章申请表》(基金报告审核用),申请表需要学院先完成盖章,再到博后办盖章,最后去财务部科研办完成盖章。

11、《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科研成果统计表》,5份。

12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培代培、定向培养和以在职人员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员,进站时若没有提供有关单位写明“出站后可自主选择工作”材料的,出站后若要自主选择工作,必须出具委培代培、定向培养和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自主选择工作的证明。

13、现役军人博士后转业到地方工作,需出具军人转业(复原)证明,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的证明,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(复原)批函;办理落户手续还需要到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开具介绍信。

14、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,应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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