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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下半年答辩注意事项

点击次数:更新时间:2012-09-17

博士生同学:

如果你的学习年限已超过6年,请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延长年限的学费,并于2012年下半年进行答辩,请速与导师联系。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递交毕业申请,如不答辩,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清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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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09.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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